有的投資者認為,我不屬于你說的普通2.5年的公司,也不是說簡單的7—8年的公司,但是我屬于例外的有發展前途的公司,所以實繳注冊資本的期間是放到兩年好,五年好還是十年好,2005年公司法規定,注冊資本應該從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內繳足。所以由工商部門、法院來判定確實不昆山公司注冊太現實。但是有一條是確定的,就是趙教授談到了,一旦公司陷入破產還債的程序,雖然一百年之后才到期,現在過了兩年,還有98年,那你的出資義務加速到來。在解決注冊資本認繳制的時候,理性資本的承諾制,如果你到了公司債臺高筑的時候還等一百年,那就不符合誠實性原則。還有就是股東對外承諾時就應該是八個字,量力而行,適度承諾。
近年來,文化部先后取消和下放了大批行政審批項目,目前僅保留了3項文化市場審批事項,文化市場準入門檻大大降低。此次,《實施意見》結合小微文化企業需求和當前文化市場發展狀況,明確要求進一步做好行政審批項目的取消和下放落實工作,提高行政審批效率,建立健全文化市場信用體系,打擊違法違規經營活動,為小微文化企業營造依法經營、公平規范的競爭環境。
與此同時,《實施意見》明確提出加大財稅支持。
事實上,營改增后,非“創意”型的文化類企業受益頗大。本報記者在采訪中發現,如一些廣告企業可以將采購費、設備費等作為抵扣,但對“創意”類服務型的企業來說,稅負反而會增加。比如,一部電影的誕生要經過制片、美術、音樂、廣告、化妝、服裝、發行等諸多環節,由于多為人工成本,并無抵扣昆山公司注冊可能。
此次《實施意見》提出,對中央和地方財政加大支持小微文化企業發展做出專門部署,并強調通過財政手段支持小微文化企業在項目實施中更多的運用金融資本、社會資本。同時,在進一步強調貫徹落實適用于小微文化企業各項稅費優惠政策的基礎上,進一步部署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昆山公司注冊企業稅收政策制定和逐步將文化服務行業納入“營改增”試點范圍等扶持措施。